113/01/12 停止曝光兒少犯個資的偽私刑正義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1110268.aspx

春天看到首創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周朝陽將兒少犯照片曝光在新北街頭,深以為這種作法不妥。原因如下:

1. [保護兒少權益]是世界公認的人權主義,不是中華民國台灣獨有的法條規定,更何況台灣已經邁向民主國家,如果反世界潮流而行,豈不是走回頭路倒退回未開發國家的行列。"讓台灣被世界看見"是近來熱門的用語,但是如果讓世界看見台灣如此漠視兒少犯權益呢😒

2. 周朝陽先生說:這次國中生命案引起社會很大的震撼與不捨,他掛看板的目的是希望引起各界重視要修改兒權法,很多幫派到校園吸收時,都會告訴青少年受兒權法保護不必怕,導致學生有恃無恐,是社會安全網漏洞。

但是春天想反問周先生的是:既然涉世未深的學生是受到[幫派洗腦],那麼重點不是應該肅清這些製造少年犯的幫派份子嗎?再者,如果連一般百姓周先生都知道幫派對於校園的不良影響力,政府是不是應該加強學生對法律的認知,做更多的[校園法普](普及法律常識)呢?

"簡單粗暴"的曝光單一兒少犯使其社會性死亡 (高壓威嚇的不法手段)

V.S.

建立廣大國高中生的正確法律觀念(校園法普)

二者相較之下,後者不是更具有正面意義嗎!

3. 春天非常認同EdYouth常務理事黃莨騰先生所言: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意義,每一個人都值得好好被愛‼️

https://udn.com/news/amp/story/6885/7700895?from=udnamp-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他也同意家庭教育中心應該發揮功能,學生加入幫派可能是因為[缺少社會支持],應從更前端的家庭教育跟親職教育解決問題。

春天要補充的是,如同之前的柬國求職詐騙集團案一樣,那些被騙或自願到柬埔寨加入詐騙集團的年輕人,很多都是中綴生、單親、隔代教養家庭等所謂的問題青年,難道台灣政府有因此放棄救援TA們回國嗎?即使TA們的成長歷程有爭議性,仍然值得被社會接納愛護♥️而不是任其自生自滅,甚至像周先生及其他人一樣拿起石頭砸他🪨(丟石頭典故出自聖經約翰福音 8:3-11)

最後,春天引用光華雜誌的一段話做為結束:

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48C80E1F-37FB-42E2-AB25-E10B2D395427&CatId=6

這個世界有太多值得我們關注的(公平正義)新聞與(真善美)的事物。當我們把自己抽離熱鬧、丟石頭的現場,世界自然無限寬廣,生命自然無限開闊,您認為呢?(引用自光華雜誌 誰丟第一塊石頭?文‧王瑩 2002 1月)

停止曝光兒少犯個資的偽私刑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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