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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15 更新內容

113/02/14  21:02更新內容

113/02/14 越南富國島旅遊丟包系列:誰來保障旅客權益?

春天近日來看到相關新聞,台灣年代旅行社和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各說各話、互踢皮球],而照片上的團員因為事發突然,一群人身在國外只能無奈配合(拭淚),覺得自己很為這些台灣旅客抱不平🫤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2140008.aspx

年代旅行社責無旁貸是[罪魁禍首],多年來利用同一套模式(先付小額訂金,惡意積欠尾款)坑殺衆多越南對接旅行社,無賴林大鈞夜路走多了,這次終於業力引爆,遇到狠角色唐凱‼️

而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早知年代拖延欠款,卻未告知乘客或是向台灣相關單位[示警吹哨],又在明知團員已付清團費的狀況下,在華人最重視的過年期間將人丟包在人生地不熟的島嶼,這樣簡單粗暴的"片面報復性作法"難道就能掩飾後續恢復行程時唐凱經理自己說的人道主義精神嗎?春天就問:

你到底是在報復年代林大鈞,

還是在懲罰我們台灣旅客😡

欠你錢的是年代旅行社,

結果你把損失算在團員頭上👎

只想到自己沒拿到尾款"不肯吃虧",

台灣旅客[行程中斷]衍生的精神損失,

別人的時間不是金錢???


最誇張的是,直到出團前一天,雙方各執一詞的同時,竟然還讓旅客搭上飛機出國,到當地不知情狀況下玩了幾天,然後才告訴TA們:

刷卡給錢or丟包放生二選一😱

放眼世界各地,有這種奇葩接團法?一直振振有詞,以受害者自居的唐總經理可以回答我們嗎?


事情鬧大後,二家旅行社各說各話的同時,又有誰替這些龍年一開始就差點流浪海外的受害者發聲,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266/7767062

大過年的,一家12口「半夜還在找飯店」

誰來保障旅客權益?

誰來保障旅客權益?

誰來保障旅客權益?


以人為本:希望選擇性人道主義的唐總經理[做人要厚道],不要動不動把人(丟包)逼上絕路,也不要用別人的錯懲罰台灣旅客,這樣處事不成熟的作法只是顯示出你的缺乏智慧與欠缺圓融😒

唐凱贏了面子卻輸了裡子!!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記取這次的慘痛經驗,消費者選擇旅行社時要多打聽比較,政府部門不只平時要監督財務狀況不穩定的旅行社,一旦有事時更要適時[發揮公權力介入]保護人民的權益。

後記:因為春天不是律師也不是當事人,只能建議受害團員共同團結起來,依據當初繳費簽約單上的旅遊定型化契約/條款去求償,同時追加"精神慰撫金"🆗

113/02/14  20:48 更新內容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019220

觀光署業務組長湯文琦則回應,所謂定型化契約仍是有範例版本,倘若旅行社業者刻意更改部分條文或予以省略,即是不符合規範,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前提下單方提出,必須唯雙方知情且同意變更才行。

(引用自新聞內容)

春天的話:感謝風傳媒記者的追蹤報導及向觀光署求證,有了這段業務管轄單位的法律常識回應(不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前提下單方提出更改旅遊契約條文或予以省略),希望能夠幫助這次受害的團員爭取更多應有的賠償。

記得,你們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所以要更團結,不要被年代旅行社"私下和解搓湯圓"了!

113/02/15 更新內容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2140186.aspx

春天希望受害團員不要理會年代旅行社[轉移注意力]的種種舉動(例如揚言提告越南旅行社),一定要堅持走完法律程序,千萬不要私下和解,利用這段時間收集&整理好證據(例如自費項目單據),再推派代表發言或是委任律師出面都可以,就是不要單獨和[信用破產方]溝通協調。

感謝所有協助幫忙的人🙏記者們也很棒👍

113/02/16 更新內容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2150267.aspx

以台灣旅客在越南富國島旅遊遭丟包事件為例,若旅客認為在越南當地自費720美元或當初在國內向年代旅遊購買行程所付團費等相關帳款有疑義,可依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帳款處理,由發卡機構向收單機構釐清。

(引用自新聞內容)

春天認為金管會的說法,等於是把[燙手山芋]丟出去給發卡銀行,更何況有些團員接受採訪時說:當初的團費是付全額現金欸😒

如果金管會要介入,就應該好人做到底,統一發公文向發卡銀行函知,將此筆款項列為[個案處理],而不是身為"業務管轄者"卻只有下指導棋,然後讓受害人一個個去向銀行爭取。

團體訴訟訊息補充: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922/7770544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將居中協調,如果協調無法達到共識,觀光署應會提起[團體訴訟],屆時消基會將承接團訟的工作。打團體訴訟的門檻是20人。目前受害旅客雖有數百人,但未必皆有意願打團訟。團訟是否成立,取決於有多少受害旅客願意打官司‼️

(引用自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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