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09  道歉啟事‼️

春天近日發現,因為我一時不察,沒有仔細閱讀判決文,誤以為台南高等法院吳錦佳、蕭于哲、吳書嫺 3位法官是台南地院的綠色法官就發文,如造成當事人困擾及名譽受損,除了公開道歉外,我也願意負全部責任!

 

我會保留113/11/02的原文,並且加上註解說明,以做為補救。

 

雖屬無心之過(忙中有錯),但是重大議題的失誤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力也很大,所以我真心對台南高院3位法官無端被捲入負面新聞感到抱歉,今後會更加謹慎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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