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18  強烈抵制不法劣警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1170105.aspx

首先,春天要強烈質疑: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四等考試為何未在第一階段汰除此名劣警考生?

再來,此員警過去犯下的罪行都是明顯的[知法犯法、侵害女權]的行為,例如劈腿四名女子及偷拍性愛影片像這種無恥的渣男警豈能再回籠擔任人民保姆❓❓❓不僅女同事人人自危,甚至春天還擔心會不會有不知情民衆受害😓

最後,春天注意到此渣男警甚至狡滑到知道如何規避風險(先辭職服刑),表示他就是個心機很重且擅長遊走法律邊緣的[準犯罪分子]👎如果放此人回去警界服務,讓他重新掌握警察的種種權力,無異是為服務單位投下一枚未爆彈啊😱

希望相關單位能正視此一事件,如果不能阻止劣警回鍋,至少至少要啟動[監督機制],以避免再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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